何某房屋买卖纠纷案

【案情事实】

2017年4月30日,何某向李某借款20万高利贷用于赌博,口头约定借款十天,每天还款本息共2.2万。当天,李某向何某转账20万,何某取出该款后又立马被李某拿回1万“砍头息”。

 2017年5月8日,李某向何某表示,要么现在立即还全款,要么还借一百万给何某去赌,每月利息10万。并且,在没有允许何某细看内容的情况下,李某逼迫何某在《房屋转让合同》上签字。该合同约定何某将其房屋以150万出售给李某。当天,李某向何某转款100万,随后又从何某手中拿回10万现金“砍头息”。何某陆续还款30万,后又于2018年春节前后还款19万,之后便无力继续偿还。   

2018年5月13日,何某妻子无意间发现何某房屋户主名变为李某,何某遂到村委会讨要说法,村委会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。

2018年12月6日,李某为赶走何某夺取房屋,将何某房屋电线剪断。双方发生冲突,报警。

2018年12月25日,李某一纸状告何某,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,并责令何某交付房屋。

【办案经过】

2019年1月28日,我所指派梁华云等律师接受何某委托,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取证,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何李两方上存在民间借贷的事实、何某曾数次向李某偿还借款、关于房屋出售的相关约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。

同时,又举证证明涉案房屋为2012年何某与黄某从案外人手中购得一幢五层的安置房,何某仅对4楼和5楼享有权利,故其处分整幢房屋为无效行为,该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法律上不能履行。并通过证明李某未完全向何某交付150万元合同规定的购房款项,说明何某作为出卖人在付清款项前享有相应拒绝交付房屋的抗辩权。

【判决结果】

通过我所梁华云等律师缜密充分的代理意见和有力详尽的证据材料,20194月9日,判决书下达,一审法院认为该案李某诉请既无法律依据也无合同依据,不予支持,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 图片1

2019年4月19日 14:50
浏览量:0